侦查阶段有几次取保候审的机会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或被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或被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哪些人可以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均可以向承办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在侦查阶段非律师辩护人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无法了解案件详情,大多数都是委托律师会见后,由律师来提交。

第一次机会

公安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之前,律师可以向承办该案件的公安分局申请,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实践中一般为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的二十天左右提出,申请取保要把握时宜,既不能过早,也不能过晚。过早,侦查机关尚未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对案件的基本证据还未掌握,此时取保的几率很小。过晚,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这样就丧失了一次申请取保的机会。

在二十天左右的时候提出申请,此时初步的侦查工作可能接近或者将要到达尾声,侦查机关已初步了解案情,此时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及时有效地沟通法律意见,效果和作用会更加明显。

第二次机会

公安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之后,律师可以向检察院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实践中一般为侦查机关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至检察院审查逮捕的第三天提出。如果检察院在七日内最终决定不予批准逮捕,那么不批捕后一般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事居住等,犯罪嫌疑人也可以获得较大程度的自由。

第三次机会

在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律师可以在逮捕之后的一个月左右向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就会建议公安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在常规情况下一般也会采纳该建议,这样也可以争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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