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律师会见
律师会见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因此,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进行有效会见,为其提供程序性法律帮助和实体性法律咨询,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2022-08-20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对满足相应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特点是只限制,但不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2022-08-20
不起诉的三种类型
不起诉的三种类型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宜提起公诉,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简而言之,就是检察院认为不应追究、不需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做出的一种处理结果。
2022-08-20
关于无罪撤诉案件
关于无罪撤诉案件
无罪撤诉是指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被告人所能获得的理想结果的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指法庭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确认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宣告被告人无罪,宣告审理终结。 而另一种情况是指在审判阶段中,经过控辩审三方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梳理,或者是基于法律适用问题,公诉人认为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一般情况下,法院均会同意公诉人撤回起诉,案件即宣告终结。
2022-08-20
缓期执行
缓期执行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是指对被依法宣判定罪的行为人,先暂不执行刑罚,而是规定一个考验期。若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的条件,就不再执行原来的刑罚。因此,缓刑并非是一种具体的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具体执行方式,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刑罚的制度设计。通俗地讲,就是给犯罪人一次不用执行刑罚,不被剥夺人身自由的机会。
2022-08-20
罪轻辩护
罪轻辩护
刑事辩护,粗略的讲可以分为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辩护实践中,无罪辩护由于控辩双方争议极大,显得精彩纷呈。然而,就客观的司法实践而言,无罪案件其实极少,罪轻辩护就往往成为刑事辩护的一种常态。如果您遇到的麻烦恰好跟罪轻辩护比较相关,那么您可以看看本专题做一些大致了解。
2022-08-20
二审改判
二审改判
二审改判,顾名思义,即是指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二审法院对一审的裁判结果以重新裁判的形式作了变更。其包括直接或者查明事实后由二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也包括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两种情形。
2022-08-20
假释
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
202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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