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拘留最长可以拘留多长时间?
在上海,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这一期限包括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进行初步调查的时间,以及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的时间。
在上海,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这一期限包括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进行初步调查的时间,以及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的时间。
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有7日的审查期,因此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为10天。如果案件复杂,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此时刑事拘留期限可延长至14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加上检察院的7日审查期,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家人被刑事拘留超过37天了怎么办?如果超过37天没有释放,那就代表检察院认为犯罪行为属实,批准逮捕。这个时候案件还会有两个月的侦查期,犯罪嫌疑人也会被继续羁押,直至案件进入审判阶段。
家属这个时候该采取什么措施?这个时候家属应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第一时间能会见到当事人是最好的。帮当事人解释相关罪名及量刑标准,辅导后期公安或者检察院再来提审的时候口供笔录应该怎么做,争取能在拘留的前37天内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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