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看守所家属能探视吗?
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或《刑事判决书》后都很着急,希望能去拘留所/看守所/监狱探望。本文将为大家讲解沈阳市看守所探视规则。
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或《刑事判决书》后都很着急,希望能去拘留所/看守所/监狱探望。本文将为大家讲解沈阳市看守所探视规则。
一、家属探视条件
根据《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根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
因此,家属本人想会见/探视在押人员,需要等到案件经过法院判决并移送监所执行刑罚后,才能会见/探视关押人员。
二、家属能否去看守所探视未决犯?
犯罪嫌疑被羁押到看守所后,亲属都很担心,希望能去探望或在情况紧急时让其暂时出来见面。那么,在案件判决之前,亲属是否有权去看守所探望在押人员呢?
其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而实践中,正所谓“亲亲相匿”,检察院或者法院能够同意家属作为非律师辩护人前往会见的可能性较小。相比之下,委托专业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更加适宜。
因此,一般案件办结之前不允许家属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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