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对保证人和被取保候审的义务作了相关规定。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诉讼程序的结束,反而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取传随到,是保障诉讼程序正常履行的一种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人应当自觉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保证人也应当履行保证义务,否则将受到法律追究。

❂ 前言

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作为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取保候审在刑事辩护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时常会遇到当事人亲属询问能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因此作简单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被判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而该规定又恰恰几乎是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也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实践执行中才存在诸多的不确定因素。

比如说,多数情况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经办机关却认为不符合。也就是说,大家适用的同一法律标准,却能得出两个不同的结论。

然而,根据我所律师多年刑事辩护经验及司法实践探索,其实办理取保候审亦不是没有规律可循。以下仅就一些相对有可能被取保候审的情况予以介绍:

1.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而像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则很难取保;

2.可能判处管制、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的被告人,如在审判时能够被取保候审,一般情况下可能会被判缓刑,无需服役实刑。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3.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4.怀孕的妇女。

5.事实清楚且犯罪嫌疑人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6.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7.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在司法实践中,以上条件仅仅是作为参考。在具体的案件中,案情往往是比较复杂的,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应变。

沪ICP备2022031909号-1 沪公网安备31011702889128号